诺贝尔奖——医学-沈予韬、柳欣宇

曹爱萍 发表于 2008-12-1 13:54:59

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是根据阿尔弗雷德·诺贝尔逝世前立下的遗嘱,诺贝尔生理医学奖由位于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的卡罗琳医学院负责颁发。颁奖仪式于每年12月10日诺贝尔逝世周年纪念日举行。诺贝尔生理医学奖是为了表彰前一年中在生理学或者医学领域有重要的发现或发明的人。 他逝世时将遗产大部分作为基金,每年以其利息(约20万美元)奖给前一年在物理学、化学、生理学或医学、文学及和平方面对人类作出巨大贡献的人士的奖金,即诺贝尔奖,于1901年第一次颁发。1968年起,增设诺贝尔经济学奖金,由瑞典国家银行提供资金。
  诺贝尔奖是根据A-B-诺贝尔遗嘱所设基金提供的奖项(1969年起由5个奖项增加到6个),每年由4个机构 (瑞典3个,挪威1个)颁发。1901年12月10日即诺贝尔逝世5周年时首次颁发。诺贝尔在其遗瞩中规定,该奖应每年授予在物理学、化学、生理学或医学、文学与和平领域内“在前一年中对人类作出最大贡献的人”,瑞典银行在1968年增设一项经济科学奖,1969年第一次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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